食藥署長宣示「大紅燈籠高高掛」-- 該不該掛?該怎麼掛?

2013/11/11

食安暗潮洶湧,該如何自處?

中廣全球資訊網的網路資料:

「
食品藥物管理署將根據風險性,建立食安紅綠燈,紅、黃燈分別代表長期、短期食用有礙健康,藍燈則代表超標或違規使用範圍,綠燈則是標示不符、不明,但不影響健康,食藥署以這次油品事件為例,屬於綠燈。
」

無良商人搞怪,全民食無所從。新任食藥署長上台後立刻喊出「五安」加「紅綠燈」。「五安」政府早在執行,因此新署長只是換個說法;至於「紅綠燈」,立委批評「花拳繡腿」,我沒有那麼苛薄,只問:願聞其詳。以下是好奇七問:

  1. 「紅綠燈」政策是參考哪個國家的政策?經過證明為有效政策的科學證據在哪?
  2. 有仔細評估過「紅綠燈」政策適合台灣環境嗎?
  3. 多久時間是署長口中的「長期」(定義是?)?又何謂「短期」(定義是?)?所謂「超標」是測量哪些指標?違規是指哪些項目?標示不符、不明者,又何以確認「不影響健康」(定義是?)?
  4. 倘若前面疑問全部都弄清楚,有了討論基礎,那麼接下去該問,此政策有調查過基層公務人員有能力及時間好好落實嗎?有將他們目前工作負擔考慮進去嗎?
  5. 若上面也沒問題,然後就該進入執行面。屆時政府的「榜單」要公布在哪裡讓買柴米油鹽的婆婆媽媽哥哥爸爸看見?是公布在許多採買者未必會知道的食衛署網站?或跟過去大學聯考放榜一樣貼「榜單」,讓大夥兒進賣場之前先去「萬頭鑽動」?或準備在迪化大街或各大賣場「大紅燈籠高高掛」?
  6. 此外,要民眾在採買前得額外花時間確認燈號,勤做筆記,民眾可能配合嗎?可行嗎?對無法看見「花名冊」的民眾公平嗎?名冊不會掛一漏萬嗎?(不要忘記,政府喊了好久的「以房養老」才剛夭折,因民眾不賞臉,無人申請。)
  7. 到時若有不服氣、例如牛樟芝廠商跟食藥署「吵」檢驗條件,政府有多少能力及公信力應付?

我認為最大的疑問會是第一點。若連第一點都無法拿出科學證據,那麼大可直接將此政策打零分,不用討論剩下的。若第一點都無法拿出有力證據,那此政策就連立委所說的「花拳繡腿」都談不上,頂多是「打太極拳」,傷不了黑心商人,也保護不了人民。

我不反對推政策,但政府施政可不能上面高層喊爽,下面基層公務人員卻喊苦。至少主導者務必說清楚、講明白。從事件一發生至今,基層公務人四處查核,非常辛苦,一般百姓更該清楚此政策原委,才會有意願配合。

在我看來,民眾需要的不是警告(燈號),而是安心。紅綠燈就算有用,也只是「事後諸葛」。一旦紅燈「噩耗」傳來,幾斤黑心毒品可能早擴散全身,對於保障全民健康(療效指標)依舊於事無補。

今年五月發生牛樟芝有毒不公布的事件,也是爭議重點(上述第七點)。官方推說只做一次實驗,因此實驗「待釐清」。這個待釐清,至今已經「待」了快半年,還沒等到政府任何進度報告或答案(或許是我這個專門資料搜尋、從事療效評估的人能力不足,因此網路找不到。也或許政府將公告藏哪,連記者也沒有追蹤報導。

(註:知道結果或進度的請不吝告知,讓我在此公布政府的求證成果)

我想說,我們都不該健忘,也都該關心此指標性事件!!這是與你我健康相關的重大議題!以下轉載一下我所敬佩、已故林杰樑醫師於今年5月27日於 Facebook上的回應(為閱讀方便,我從此處直接複製文字,若侵權,請告知,我會立即移除。以下藍色是我標出的重點):

「
近日有許多廠商來質疑本人對牛樟芝的發言,各位若對實驗劑量內容有疑慮,請洽經濟部或葡萄王,因為二者都使用大劑量。順帶一提,此次經濟部生技中心的實驗報告,本人根據媒體提供之原始文件對於該報告做出說明,不解為何有心人士要扭曲成為本人做的研究?本人一再強調目前牛樟芝研究正反雙方的結果都曾被發表,衛生署也核准了三家廠商之健康食品標章,但是臨床上也有服用牛樟芝尿毒升高之患者,因此為了維護國民健康,應該要進一步之研究釐清其是否有毒性。並且,經濟部此次委託學者研究子實體實驗所用的劑量和之前葡萄王研究菌絲體所使用之劑量相同,此為全世界所採用的毒物學試驗之標準流程,很多廠商針對劑量這點對本人做出攻擊,實是完全不知道所謂毒物學試驗。馬偕醫院曾經發表」馬偕二號」研究,針對牛樟芝之中的抗癌成分做出萃取,從一公斤的牛樟芝中只能提取出一毫克的抗癌有效成分。文獻上細胞學及動物研究,都是使用萃取的有效成份進行的。當時馬偕醫院創新育成中心主任陳醫師於媒體上強調,「馬偕二號」在牛樟芝中的含量不到萬分之一,就算吃上一公斤的天然牛樟芝,活性成分也不到一毫克,想要得到抑制癌細胞的功效,還是得仰賴實驗室純化萃取,並非直接食用就有療效。廠商們在本粉絲專業留言時不斷強調自身產品的功效,試問產品中的有效成分含量為何?是否有明確標示?有些廠商以抹黑本人替特定廠商辯護這種子虛烏有的事情,甚至以漫罵的方式,指責本人的專業甚至作出人身攻擊,因此,本人即日起不再對此事件做出回應,並且關閉留言以及訊息功能,以維護本網其它網友的權益,並呼籲各位廠商多進行研究以證實您產品的療效與功效,並請勿再做出攻擊抹黑之行為。
」

牛樟芝事件殷鑑不遠,專家也猶言在耳,只是在乎此事的民眾還剩多少?政府還記得此事嗎?處理進度呢?光是一種保健食品就有那麼多爭議,而食品種類那麼多,食藥署如何讓每項食品都玩真的,且結果都能讓人信服?更不要說政府口中「長期」、「短期」、「有礙健康」的抽象字眼了!

民眾需要的不是政府事後補破網,而是要讓民眾重拾對政府的信心,更重要的,主動承擔起維護全民飲食的起碼安全!!也因此,真正有效(維護民眾健康)的作為是決戰境外、防範未然。所謂決戰境外、防範未然,是指讓黑心商品無法進入民眾的食物圈(通路、賣場),是要讓民眾連燈號都不用看也完全買不到!政策應該朝此結果去設計才對。

我不想唱衰政府施政,但非常懷疑「紅路燈」政策會有成效。不信的話,過一、兩年後我們定期驗收,到時便可以印證(第一個時間點就定在103年11月11日好了)。

其實也不用,剛剛友人提醒,這個政策在2011年3月已公布在官方網站(我犯傻,完全不知道有此制度!是政府溝通不力還是我活在雲端?)。好!那麼更要請教官方,從前年執行至今,一共兩年半時間。執行了兩年半,成效如何?一共公布了幾項「廣為大眾所知、且讓大眾避開不用」的紅黃燈產品?(只有「公佈」不算成效,讓許多人避開壞商品才是成效)

想必是沒有啊!如果有,今天大家還需要在這邊討論紅綠燈制度執行兩年半(發生這次油品事件、牛樟芝事件、毒澱粉等等等等等等大家自己想,兩年半以來,有被公佈過嗎?)之後還決定繼續執行看不出成效的紅綠燈制度嗎?

試想一下,等一年時間過後政府可能會跟你說,在過去一年「紅綠燈」制度共發現紅燈100件,黃燈3000件。請問,這種數字的意義何在?100、3000件以外更多沒有燈的食品就安全了?政府會信用破產,正是掛太多保證,掛到沒人願意相信。

更何況我們連GMP、CAS 都破功,還需要紅綠燈來「混淆視聽」嗎?

立委也有非常大的責任!毫無疑問,政府成員包括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裡面委員最多的就是立法院的立委!立委該做的,不只是開記者會罵行政官員沒好好辦事,更該檢討自己,認真立法。例如學學國外對於商品、藥品、食品、施政等等有不少貢獻的「吹哨者法案」(whistleblower program),提供高額獎金,鼓勵廠商(或政府)員工從內部監督(內控機制),例如對舉發不法者發放對不良廠商罰款金額的若干百分比,確保員工有足夠誘因從黑心工廠內部舉發,讓有正義感的員工在事件爆發而離職後也能獲得長期經濟保障。

舉例,若違法商家內部幾位員工(負責進口違法原料、負責帳料、負責違法添加的、保存配方的)早在七年前就知道老闆不法,而聯手向政府告發,且獲得例如每一位4000萬台幣(且足以他生活一輩子)的獎金,你認為會有多少員工早就有願意主動為民除害?當然會!

最近美國司法部就罰了違法行銷藥品的 Johnson & Johnson (嬌生)藥廠 22億美金(約660億台幣),幾位吹哨者一共領了1.6億美金(48億台幣;7% 罰金)的檢舉獎金!其中一位嬌生前員工Joe Strom,他在2005年舉發此事,讓政府得以開始調查。他一人就分得2800萬美金(8.4億台幣)獎金。(喜歡看廠商受罰嗎?點這裡看更多)

若無此法律,黑心工廠的員工必須為五斗米折腰,不敢爆料,只好淪為共犯。頂多在事後或離職後再去大罵老闆賺黑心錢。若台灣能有此法,民眾至少可以少吃一些標示不實、亂添加東西的油品、食品。這個法案在國外早就被印證為有效政策。網路上隨便一找,資料就一堆。一個案子罰個幾億、甚至幾十億美金。

若有此法,誰敢說食品安全問題不會因建立內控機制而更快步入正軌?親愛的、我們一票票選出來的立委,你們願意仔細評估,並考慮提出此法案嗎?環保署能發獎金鼓勵檢舉亂丟菸蒂,你們是不是也能比照此概念來立法呢?

政府該做的,是制定公平、正義的遊戲規則,讓民眾(原料商、製造商、通路、最終使用者)都願意遵循。例如原料商必須清楚知道下游流向;製造商必須確保產品安全;通路、賣場也應要求上游廠商保證原料安全。一旦上述環節都有規範,使用的民眾才有更多機會買到「安心」。

民眾要的很簡單,不過就是一個不需燈號、怎麼買都可安心食用的環境,不是嗎?我常說,要我買吃的,我就去COSTCO這家外商開的店,為什麼?簡單,這家店讓我願意眼睛閉起來進去買,讓我「相對」安心!我並非說這家公司上架的東西完全沒問題,但比起許多通路,COSTCO上架的商品,包括營養保健品、食品、用品等等,我曾經仔細觀察,連標示都往往比國內嚴謹。

印象深刻的例子是在內湖COSTCO買過一款食物,發現外標籤上有兩句英文字被黑色麥克筆刪除,我仔細看清楚,大意是說:「有研究證明,長期使用此產品能降低體內低密度膽固醇及三酸甘油脂...」。這段文字被COSTCO(或物流過程的某關卡)於上架前刪除,表示這家公司內部有管控(可能是根據美國境內食品標示法中規定不得宣傳療效)。你想想,連包裝文字都有注意,那就可以推想該賣場的其他層面,例如食品本身的品質、效期、添加物等等也有注意「不誇大宣稱療效」,那麼就算其他小地方沒做到100%,也會比其他賣場陳列的食品更讓人安心吧。

就我所知(讀過報導),COSTCO有更嚴格對於營養補充品的品管(原文:...places like Sam's Club, or Costco or Whole Foods have strict quality control on top of that)。只要將上述英文Goolge一下就可以找到該文章,是講市售營養補充品(維他命、草藥)的品質。那句話是Victoria Maizes 教授(executive director at the Arizona Center for Integrative Medicine and a professor of medicine and public health at the University of Arizona)前幾天在接受NPR (美國公共廣播電台;National Public Radio) 訪問時說的(有訪問的文字檔)。

此外,現在政府的思維聚焦在最後一道防線 - 「抽驗」,且已陷在抽驗的技術層面(公告時間、檢測技術精準度)打轉,然後是廠商與政府之間對於檢驗結果的各說各話。廠商總說政府法規過時、採樣不實、樣本品種、濃度,不然就說機器準度不夠;政府則總心虛(或畏於廠商背後「門神」無形的壓力?)推說受限於人力、機器,只能這樣,再研究看看。前陣子的「牛樟芝」產品、甚至之前的瘦肉精牛肉就是例子。就算未來公布食品燈號,難保不繼續陷在各說各話的局面。

以我來看,新任署長的「大紅燈籠高高掛」,只是讓公務人員難以為繼的沈重工作外再加一筆不知如何遵循、執行、不知為何而戰的負擔。此「再加一筆」,除非有科學佐證讓專家及全民共同檢驗,不然也只是一場無助民生健康的即興表演。

本網站強調療效要有佐證,是不僅藥品、保健營養品,連政府的政策也一樣必須強調療效,所謂的「evidence based policy」(實證政策)。請食衛署將「紅綠燈」政策會有效的證據、「長期」、「短期」、「不符」、「不明」、「不影響健康」等名詞定義、甚至整決策過程都讓大眾、包括我知道,大家一起來關心。

文尾聲明:我沒拿過COSTCO的任何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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