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疾管中心正式把「COVID-19疫苗不良反應」列入ICD-10診斷碼的提案
【30秒重點】
- 打完疫苗後出現長期不適,就醫時請醫師把接種日期和症狀寫進病歷。
- Levi教授轉發:美國CDC核准了把新冠疫苗傷害(包括慢性傷害)列入ICD-10診斷碼的提案,開放公眾評論到2026年5月15日。
- ICD-10是醫師記錄疾病的國際代碼,有專屬代碼後,疫苗傷害才容易被統計、研究和申請給付。
- 目前只是提案,還沒有正式上路。
2026/03/26
BREAKING:@CDC approved proposal for ICD-10 diagnosis codes for COVID-19 vaccine injuries including chronic ones!
— Retsef Levi (@RetsefL) March 26, 2026
Now open for public comments!
Public health & moral imperative that must be supported! https://t.co/emhOqdn8JB pic.twitter.com/kZOBJLfNAe
**這則X貼文簡單白話解釋(醫生角度、不拐彎抹角):**
MIT風險管理教授Retsef Levi(@RetsefL)轉發React19的訊息,說「大事發生了!」——美國CDC(疾管中心)正式把「COVID-19疫苗不良反應」(包括慢性傷害)列入ICD-10診斷碼的提案,現在開放公眾評論到2026年5月15日。
**什麼是ICD-10碼?**
這是全世界醫生、醫院、健保系統用來「記錄疾病」的國際標準代碼。就像你去看醫生,病歷上會寫「高血壓 I10」、「心肌炎 I40.0」之類的代碼,方便統計、研究、申請保險、申請賠償。
**目前問題在哪?**
以前根本沒有專門給「COVID疫苗傷害」的代碼!醫生就算看到病人因為疫苗出事(心肌炎、血栓、神經問題、長期疲勞等),也只能用很模糊的「其他疫苗不良反應」或「不明原因」來記,導致:
- 官方統計永遠看不到真實數字(就像之前我們講的「14天內死亡算未接種」一樣,定義一玩,傷害就隱形)。
- 病人求診、申請補助、醫生研究時都吃虧,變成「不存在的疾病」。
**這次提案的新代碼是什麼?**
T50.B25 → 「COVID-19疫苗的不良反應」(Adverse effect of COVID-19 vaccines)
還細分成急性、慢性、後遺症,專門把疫苗傷害從「其他疫苗」裡獨立出來,讓它能被正式追蹤、治療、研究。
**Retsef Levi為什麼說這是「公共衛生與道德上的必須」?**
因為這是第一次官方承認「疫苗傷害是真的、而且需要專屬代碼」。如果公眾大力支持(只要寄一封清楚、尊重、合作的email到 nchsicd10cm@cdc.gov),這個碼就有機會在2026年正式上路。之後醫生就能光明正大寫病歷,病人不再是隱形人,數據才能真正反映現實。
**一句總結(像醫生跟你聊天):**
這不是「反疫苗」,而是「讓疫苗傷害被看見」。就像以前沒有「石棉肺」的專屬代碼,大家就一直以為「沒事」,直到有人把代碼加進去,才開始救人、賠償、預防。這次提案就是同樣的關鍵一步——但還需要你我寫信支持,否則它可能又被壓下來。
想支持的話,Retsef貼文裡附了官方提案第16-17頁截圖,內容就是上面這些表格跟說明。你可以直接複製React19的呼籲信寄過去,幾分鐘搞定。
這是讓受傷的人不再被當「不存在」的機會,正直醫者都該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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